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

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小学影视教育通知

2010-10-28

2008年6月19日

教基〔2008〕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文化厅(局)、广电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文化局、广电局:

      组织中小学生观看优秀影视作品,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客观要求,是培养和造就中小学生健康人格的时代需要,是生动形象引导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丰富学校教育的重要措施。加强影视教育工作,有利于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远大志向,培养崇尚先进、追求崇高的美好情怀,形成积极向上、勇于进取的人生态度,达到好的影视作品可以影响一代人、感染一代人、激励一代人的目的。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的亲切关怀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中小学生电影教育有了新的发展。全国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协调工作委员会已向全国中小学定期推荐了20批优秀影片,各地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影视教育,努力保障学生看上电影、看好电影,为推动影视教育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创造和积累了经验。

      为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发挥优秀影视作品的育人功能,推进中小学影视教育工作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将影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充分发挥优秀影片的育人功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把影视教育列入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专题教育,保障每个中小学生至少每学期观看2次优秀影片,使观看爱国主义影视作品成为每个中小学生的“必修课”。要把影视教育与各学科教学相结合,根据德育、语文、科学、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学的需要播放相关的影片,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要把影视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内容,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以开设影视教育的地方和校本课程,培养学生对影视作品的审美和鉴赏能力。

      二、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影视教育的均衡发展。鼓励各地将农村中小学影视教育纳入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中统一规划实施。各地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要创造条件加强当地中小学与影片发行放映机构的联系,为中小学提供充足片源,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场地放映数字电影或胶片电影。有条件的可组织学生到影剧院观看影片。有放映设备的中小学要根据学校各年级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放映计划,充分发挥设备的作用。农村地区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国家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为学校配备的影视资源和播放设备,放映优秀影片。

      三、加大支持和扶持力度,为影视教育提供保障。从2008年开始,进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学生放映的爱国主义电影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开支。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影视教育经费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广电、文化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儿童电影事业的发展,提高儿童电影的质量,并为各地开展影视教育提供优秀片源,保障影视教育的持续发展。积极动员发行放映机构为中小学开展影视教育提供便利和支持。鼓励社会各界为中小学开展影视教育提供多方面的扶持。